您選擇了:商標變更
摘要:商標變更首選萬通知識產權,買賣商標需要商標變更及商標轉讓,買賣商標找萬通知識產權。
服務介紹: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辦理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申請人已經提交注冊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其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因繼承、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等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辦理移轉手續。
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 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辦理流程:
1、客戶提交商標變更材料 → 遞交商標局--------------1-5個工作日
2、遞交申請 → 商標局下發受理通知 -------------- 1-2個月
3、商標局審查 → 商標局核準變更證明--------------3-6個月
注:以上時長僅供參考,不代表本公司的承諾,具體以商標局審查時間為準。
所需材料:
1)、《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
2)、《商標代理委托書》
3)、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4)、對變更完成的變更后注冊人名義、地址進行更正的,應同時交回《變更證明》原件。
5)、對轉讓完成的受讓人注冊人名義、地址進行更正的,應同時交回《轉讓證明》原件。
6)、錯誤信息更正使得《商標注冊證》發生變動的,應同時交回《商標注冊證》原件。
上述文件:商標證為公司名義就蓋章
商標證為個人名義就簽字
注意事項:
1、變更申請人名義的,需提供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企業的,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部門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事業單位的,應當出具事業單位主管機關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變更證明。證明上的變更前名義和變更后名義應當與申請書上變更前名義和申請人名稱相符。僅變更地址不需要證明材料。
2、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商標注冊人應將其全部注冊商標一并變更。
3、共有商標的變更申請核準后,變更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應申請補發證明。
泉州:泉州市晉江市池店鎮百捷中央金街SOHO辦公1棟603-605室 0595-28069768
漳州:漳州市龍文區天利仁和16幢2單元1608室 0596-2960023
廈門:廈門市思明區國貿匯景57號304室 0592-6255451
萬通知識產權 版權所有 網站備案號:閩ICP備18004352號-1